不同税务处理对并购双方股东的影响——以成飞集成收购同捷科技为例
本文以成飞集成收购同捷科技为例,对比分析了不同税务处理下并购双方股东所得税税负.发现特殊性税务处理不会产生重复纳税,并且会给被收购方参与换股股东带来巨额的节税效应;对于收购方股东会因此承担的转嫁税收,在理论上会被递延纳税的作用完全抵消掉.通常特殊性税务处理,还可以结合使用其他税收优惠政策.最后,本文对并购双方把税务处理方法的选择放到整个并购方案规划之中提出了建议.
股权收购、上市公司、私募退出、特殊性税务处理、并购双方股东
国家社科基金一般项目“组织学习行为与智力资本理论研究”11BGL017
2014-04-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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