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基建并账无需另做账务处理
《财会月刊》2013年第15期刊登的庄震老师《事业单位基建并账业务处理探讨》一文(以下简称《庄文》),对财政部关于贯彻实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2)的新旧衔接过程中,基建账并入会计“大账”的“预付工程款”等科目转入“在建工程——基建工程”提出质疑,并列举了几个例证来证明事业单位基建大账中“预付工程款”应当如何在事业“大账”中进行会计账务处理及期末结转.
2014-0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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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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