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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被投资企业回购股份时投资企业的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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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益法下当被投资企业回购股份时,其回购对象可以是仅限于投资企业,或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股东,甚至可以是所有股东.但各种情形的会计处理又因被投资企业回购价格大于、等于或小于回购前每股净资产账面价值而有所不同.在此种背景下,对于投资企业的会计处理,现行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并未作出明确规定,本文拟就此问题进行探讨.

被投资企业、回购股份、投资企业、会计处理、权益法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4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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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会计版)

1004-0994

42-1290/F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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