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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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前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抵扣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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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规定,试点行业于2012年1月1日后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可以抵扣,2012年1月1日前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不得抵扣.笔者认为此项规定有失税收的公平性,因此笔者认为对之前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应分情况予以抵扣.

营改增、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

2013-05-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2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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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会计版)

1004-0994

42-1290/F

20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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