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中以应税消费品抵债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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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重组中以应税消费品抵债的会计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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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应税消费品抵债理论分析 应税消费品是指<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的在生产销售、移送、进口时应当缴纳消费税的消费品.其主要包括五种类型的产品: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烟花、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高档手表、化妆品、高尔夫球及球具等;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游艇、小轿车、摩托车等;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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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275(企业经济)

2011-07-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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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会计版)

1004-0994

42-1290/F

20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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