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问题解答之四(037~047)
@@ 037.我公司属于玉米深加工企业,请问我公司购进的玉米加工用罐及槽池能否抵扣增值税?
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13号)规定,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
问题解答
TP11;F812.42;TP391.7
2010-11-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7-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