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问题解答之七(054~058)
@@ 054.企业向个人借款是否合法?企业向个人支付的借款利息有何规定?
答: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认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法释[1999]第3号)的规定,公民与非金融企业(简称"企业")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即可认定有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款案件的若干意见>(法民发[1991]21号)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单位应针对个人的利息收入代扣20%的个人所得税.
问题解答
TP11;F812.42;TP391.7
2009-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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