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8.07.018
长期股权投资初始计量的会计与税务处理
@@ 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法对投资业务处理的不同规定,导致了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确定的初始投资成本(或入账价值)与按税法确定的计税成本(即计税基础)存在差异,并影响了当期的应纳税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以下简称"所得税准则")的规定,除了例外的情形,应当对长期股权投资取得时的入账价值与计税成本之间的差异,依据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与<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要求,对投资当期的企业所得进行纳税调整.本文拟对这两个方面的处理进行探讨.
股权投资、初始计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入账价值、计税成本、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初始投资成本、资产负债表、应纳税额、业务处理、实施条例、纳税调整、计税基础、差异、债务法、影响、存在
F23;F27
江苏教育科学"十一五"规划立项课题阶段性成果D/2008/01/045
2009-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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