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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994.2008.07.005

对我国增值税征收范围的思考

引用
@@ 从增值税实施的理论前提来看,其征收范围应包括所有创造价值和实现价值增值的领域,即应包括农林牧业、采矿业、制造业、建筑业、能源交通业、商业及服务业各个行业,或者应包括原材料采购、制造、批发、零售各个环节.一般来说,一方面,征收范围越广,税款征收的链条就越紧,越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另一方面,征收范围越广,征税成本就越低,越有利于税源的控制.

增值税、征收范围、原材料采购、重复征税、制造业、征税成本、税款征收、农林牧业、理论前提、价值增值、创造价值、建筑业、服务业、采矿业、行业、消除、税源、实施、商业、批发

F81;F8

2009-01-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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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会计版)

1004-0994

42-1290/F

20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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