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7.09.037
再议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库存材料的增值税核算
@@ 《财会月刊》(会计)2007年第4期刊登了张琳同志的《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库存材料的增值税核算》一文,文章做了很中肯的分析,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关于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库存材料的增值税核算的问题比较复杂,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笔者拟以小企业为例进行说明.
工程物资、库存材料、增值税、核算、小企业、期刊、会计、财会
F8(财政、金融)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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