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7.09.022
不动产销售的纳税筹划思路
@@ 《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销售不动产时出让方应按销售收入的5%缴纳营业税,同时还需按应缴营业税的7%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应缴营业税的3%缴纳教育费附加,按销售收入的0.5‰缴纳印花税,按增值额缴纳土地增值税,转让所得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本文拟对不动产销售中的纳税筹划提供一些思路.
不动产、销售收入、纳税筹划、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所得额、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教育费附加、转让所得、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增值额、印花税、思路、出让
F8(财政、金融)
2007-11-1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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