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关联方及其交易的信息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 企业财务报表中应当披露所有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相关信息.对外提供合并财务报表的,对于已经包括在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的交易不予披露,但应当披露与合并范围外各关联方的关系及其交易.
企业会计准则、关联方披露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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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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