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6.10.016
应收票据贴现有关会计问题分析
@@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的通知>(财会[2004]3号文件)规定,企业以应收票据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应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进行会计核算,充分考虑交易的经济实质.贴现的应收票据到期而债务人未偿还时根据申请贴现的企业是否负有偿还责任,票据贴现的会计处理分为"质押法"和"出售法".这两种处理方法对贴现企业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的有关项目和财务指标将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本文拟就此问题作以下分析.
应收票据贴现、企业会计制度、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资产负债表、问题解答、经济实质、金融机构、会计准则、会计核算、会计处理、处理方法、财务指标、债务人、损益表、财政部、质押、责任、银行、文件、通知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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