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6.04.051
可转换公司债券未支付利息补偿金的会计处理
@@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是企业的筹资手段之一.在转换日,理性债券持有人将视具体情况处理可转换公司债券:①转换价格高于股票市场价值时,要求发行公司赎回债券并支付利息补偿金;②转换价格低于股票市场价值时,将债券转换为股份;③不进行转换,持有债券至到期日收回本息.
可转换公司债券、会计处理、补偿金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5-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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