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6.01.025
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的转回处理管见
@@ 财政部财会[2004]3号<关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和相关会计准则有关问题解答(四)>(以下简称<解答四>),对企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后价值得以恢复时的会计处理作了具体规定.对于这一规定,笔者有不同看法,下面分别加以阐述.
企业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减值准备、企业会计制度、计提减值准备、问题解答、具体规定、会计准则、会计处理、财政部、价值、财会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4-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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