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5.12.039
总分支机构间移送货物增值税缴纳方式解析
@@ 随着企业的蓬勃发展,面向全国的营销网络越来越庞大,企业纷纷在异地建立销售分公司或办事处开展商务活动,形成了"总机构--异地分支机构--客户"的经营模式.总分支机构在缴纳增值税时,一般有以下三种纳税模式.
总分支机构、货物、增值税、营销网络、商务活动、企业、经营模式、办事处、销售、纳税、客户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6-01-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