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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994.2005.09.045

无形资产业务中会计与税法处理规定的差异

引用
@@ 一、无形资产的计价 对于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以及通过非货币性交易换入的无形资产,企业会计准则要求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或按重组债权的账面价值或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入账;而税法基于有关资产在交易的对方"先分解为销售(转让)"且已完税的前提下,规定无形资产的接受方按照资产的公允价值(包括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税费)确定其计税成本.因此,企业在该无形资产摊销或转让时应作纳税调整.

资产业务、企业会计准则、税法、无形资产摊销、账面价值、转让、非货币性交易、债务重组、相关税费、投资者、纳税调整、计税成本、换出资产、公允价值、债权、销售、完税、计价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10-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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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会计版)

1004-0994

42-1290/F

20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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