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5.06.019
谈合并会计报表编制中的三个问题
@@ 一、合并会计报表范围的冲突问题
1995年财政部颁布的财会字[1995]11号<关于印发(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的通知>(简称"11号文")规定,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下列子公司可以不包括在合并范围之内:①已关停并转出的子公司;②按照破产程序,已宣告被清理整顿的子公司;③已宣告破产的子公司;④准备近期售出而短期持有其半数以上的权益性资本的子公司;⑤非持续经营的所有者权益为负数的子公司;⑥受所在国外汇管制及其他管制,资金调度受到限制的境外子公司.
合并会计报表、所有者权益、非持续经营、资金调度、暂行规定、外汇管制、清理整顿、破产程序、合并范围、关停并转、权益性、母公司、境外子、财政部、资本、通知、负数、冲突、财会、编制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0-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