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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994.2004.11.039

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的所得税会计处理浅见

引用
@@ 一、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有关所得税处理的规定按<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时(不包括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需计算未来应纳的所得税.企业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按会计制度规定确定的价值,借记”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科目,按确定的价值计算的未来应纳所得税,贷记”递延税款”科目,按确定的价值减去未来应纳所得税的余额,贷记”资本公积”科目.企业使用、摊销或处置接受捐赠的非现金资产时,按规定应交的所得税,借记”递延税款”科目,贷记”应交税金--应交所得税”科目.

外商投资企业、接受非现金资产捐赠、所得税会计处理、科目、接受捐赠、企业会计制度、递延税款、价值计算、贷记、所得税处理、资本公积、应交税金、无形资产、固定资产、余额、摊销

F23(会计)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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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A会计)

1004-0994

42-1290/F

20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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