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4.11.020
流动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之我见
@@ 一、<企业会计制度>关于流动资产盘盈、盘亏会计处理规定的矛盾
<企业会计制度>在"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的使用说明中规定:盘盈、盘亏、毁损的流动财产,报经批准后处理时,流动资产的盘盈,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科目.流动资产盘亏、毁损,应当先减去残料价值、可以收回的保险赔偿和过失人的赔偿,借记"原材料"、"其他应收款"等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剩余净损失,属于非常损失部分,借记"营业外支出--非常损失"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属于一般经营损失部分,借记"管理费用"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
会计处理、流动资产、之我见
F23(会计)
2004-12-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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