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4.09.039
少数股东权益列示管见
@@ 笔者认为,在企业与其非全资子公司的合并会计报表中,应将非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作为合并所有者权益并以公允价值列示.这与实体观下对非全资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处理方式基本一致,但实体观下对合并会计报表编制目的的看法和对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数额的推算方法值得商榷.
股东权益、合并会计报表、实体观、所有者权益、推算方法、公允价值、编制目、企业、处理
F27;F23
2004-10-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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