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4.07.011
债权人保护制度的立法思考
@@ 1997年,美国哈佛等三个大学的教授联合对49个国家的投资者法律保护情况进行比较研究.结果发现,在普通法系(英美法系)国家中,国家对投资者的保护较强,内部人剥夺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现象不易发生.由于对公司的控制产生的收益不大,因此股东比较分散,公司主要由职业经理控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中,国家对投资者的保护较弱,内部人剥夺小股东和债权人权利的现象很容易发生.由于对公司的控制能产生较大的收益,且控制权的分散可能约束内部人的权利剥夺行为,因此公司的控制权更为集中.
债权人保护、保护制度、立法思考
D922.291.91;F275;F832.4
2004-08-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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