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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4-0994.2004.05.011

谈商品采用售价核算时的增值税会计处理

引用
@@ 商品流通企业采用售价核算时的增值税会计处理,是会计实务界讨论的热点之一.有的建议在"库存商品"科目下设"商品"、"税金"两明细目,"商品进销差价"科目下设"差价"和"进项税额"明细目进行核算;有的建议仍使用"商品进销差价"科目,除不含税的售价与不含税的进价金额之间的差价外,还应增加销售企业向消费者收取的增值税(销项税额);"商品销售收人"先按交易额入账,再在"商品销售收入"科目借方冲减销项税额部分,使其不含增值税,以达到调整商品销售收入额之目的.

商品销售收入、售价核算、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差价、商品流通企业、销售企业、库存商品、进项税额、会计处理、消费者、实务界、交易额、税金、进价、借方、额部

F810(财政、国家财政)

2004-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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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会月刊(A会计)

1004-0994

42-1290/F

2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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