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3.06.040
对出口退返增值税会计处理的修正
@@ 我国对出口货物退税的计算,分为两种方法:有进出口经营权的生产企业自营出口或者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的货物,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的出口货物,实行"免、抵、退"办法;未按"免、抵、退"办法退税的其他生产企业和外贸企业,实行"先征后退"办法.
出口货物、增值税、外贸企业、生产企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经营权、自营出口、先征后退、退税、企业代理、计算、方法
F75;F81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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