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3.05.036
关于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的抵销处理
@@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投资>规定,当长期投资未来可收回金额低于投资的账面价值时,应计提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其中可收回金额是指投资的出售净价与预期从该资产的持有和投资到期处置中形成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中的较高者.
投资、减值准备、可收回金额、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企业会计准则、账面价值、资产、出售
F23;F8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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