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3.04.032
对合并会计报表中子公司盈余公积调整的思考
@@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规定,编制合并会计报表时,母公司对子公司股权投资与子公司股东权益相互抵销后,要对子公司的盈余公积进行合并调整,以反映整个集团实现的合并利润中真正提取的盈余公积数.但是,该规定没有对实务工作中存在的母公司增减控股子公司时形成的盈余公积以及用盈余公积转增资本、弥补亏损等情况进行规范,具体操作时存在疑问.
合并会计报表、中子、盈余公积、母公司、公司股权投资、转增资本、暂行规定、合并调整、股东权益、务工、提取、利润、亏损、控股、集团、规范、操作、编制
F27;F23
2004-08-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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