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2.11.018
谈生产企业出口贷物免、抵、退税的会计处理
@@ 一、免、抵、退税的概念
免、抵、退税的"免",是指对生产企业出口的自产货物免征本企业生产环节的增值税;"抵"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所耗用的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等所含应予退还的税额(即购进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的进项税额),可抵减内销货物的应纳税额;"退"是指生产企业出口自产货物在当月内应抵减的进项税额大于应纳税额时,对未抵减完的部分予以退税.
生产环节、企业出口、退税、应纳税额、进项税额、货物、原材料、零部件、燃料、动力、增值税、内销、概念
F23(会计)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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