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受赠无形资产转让出售时的所得税处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10.3969/j.issn.1004-0994.2002.10.037

企业受赠无形资产转让出售时的所得税处理

引用
@@ 企业在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时,按确认的价值与其未来应交所得税的差额计入资本公积,当这项资产价值摊销完毕或中途出售转让时,还应按原接受捐赠时的入账价值计算应交所得税,并进行”资本公积”明细账的结转.按会计制度的规定,如转让出售的作价剔除相关税费后的金额高于原接受捐赠时确认价值的,其差额部分作为当期收益计征所得税.

企业、受赠、资产转让、出售、接受捐赠、所得税、资本公积、价值摊销、相关税费、无形资产、价值计算、会计制度、差额部分、明细账、作价、收益、结转

F27(企业经济)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54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会月刊(A会计)

1004-0994

42-1290/F

2002,(10)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