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2.10.024
显失公允的关联方交易合并会计报表的编制
@@ 根据<关联方之间出售资产等有关会计处理问题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应当作为资本公积处理,计入”资本公积--关联交易差价”.笔者拟就此类关联方交易涉及的合并会计报表编制问题谈谈自己的看法.
显失公允、关联方交易、合并会计报表、资本公积、暂行规定、关联交易差价、上市公司、交易价格、会计处理、当期利润、报表编制、资产、出售
F23(会计)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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