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2.04.033
关于非货币性交易范围的几点疑问
@@ <企业会计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113条规定:”非货币性交易,是指交易双方以非货币性资产进行的交换(包括股权换股权,但不包括企业合并中所涉及的非货币性交易).这种交换不涉及或只涉及少量的货币性资产.”其中,货币性资产是指持有的现金及将以固定或可确定金额的货币收取的资产,包括现金、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以及准备持有至到期的债券投资等.
非货币性交易、非货币性资产、企业会计制度、股权换股权、债券投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现金、企业合并、交换、定金
F23;F8
2004-09-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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