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2.02.027
小议接受材料物资捐赠的税务会计处理
@@ 按现行增值税的有关规定,企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的,应当视同销售货物计算缴纳增值税,同时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应地,接受捐赠方应视同一项购进业务,在会计处理中确认其进项税额.
材料、物资、接受捐赠、税务、增值税专用发票、视同销售货物、委托加工、进项税额、会计处理、赠送、业务、企业、计算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5-06-0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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