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1.07.005
对委托贷款会计核算的探讨
@@ 委托贷款,又称"甲类信托贷款"或"特定资金贷款",是委托者将其可以自主支配的资金委托金融信托机构按照指定的项目、对象和用途发放贷款,并监督资金使用,到期收回本息的委托业务.委托企业为了从借款企业分配到高于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将贷款资金的使用权让渡给借款企业,同时获得返还本金和收取利息的请求权.所以,就其本质而言,委托贷款是委托企业的一项债权性投资业务.
委托贷款、资金使用、委托企业、借款企业、投资业务、信托机构、信托贷款、委托金融、企业分配、利息、发放贷款、贷款资金、存款利率、债权性、使用权、请求权、自主、用途、银行、监督
F23(会计)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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