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4-0994.2001.05.025
中美所得税会计处理的差异
@@ 我国财政部于1994年6月29日颁布了《企业所得税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对所得税会计作了如下调整:第一,明确企业既可选用应付税款法,也可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进行所得税核算.如果企业选用纳税影响会计法核算所得税,则有递延法和债务法两种方法可供选择.第二,所得税作为一项费用,在损益表净利润前扣除.
所得税会计处理、纳税影响会计法、暂行规定、企业、应付税款法、核算、债务法、损益表、净利润、递延法、财政部、选择、费用、方法、颁布
F23(会计)
2004-11-0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