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资本认缴制下公司实收资本的会计处理探讨
2013年《公司法》修改后,注册资本实施完全的认缴制,股东投资设立公司,可以认缴注册资本总额,而实际出资金额和进度可以根据实际需要灵活安排.在会计核算上,对“实收资本”账户进行明细核算,增设“认缴资本”和“未缴资本”二级明细,在会计账簿记录上反映股东认缴而未缴的出资,正确反映公司有限责任的范围,强化股东的注册资本观念.
认缴制、实收资本、会计核算
F231(会计)
本文系台州职业技术学院2016年度青年课题”编号:2016QN10的研究成果之一.
2016-10-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35-36,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