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新《预算法》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财税改革
今年8月底,《预算法》完成了20年来首次大的修订,并将于2015年1月1日起实施,这是我国法律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对财政法治建设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也将为财税体制改革提供法制保障.学习贯彻新《预算法》,重点要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增强预算完整性.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是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基本前提.《预算法》实施已有20年,但其涉及的基本上是公共财政预算的内容.这次《预算法》修订,明确了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并对四本预算的功能定位、编制原则及相互关系作出规定,使四本预算成为有机衔接的整体.同时,将地方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避免地方政府债务游离于预算之外、脱离人大监督.
2015-0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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