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未达账项在附注中进行披露的建议
在银行未达账项中,结算凭证未到企业之前,现行<企业会计准则>不要求作账务处理.本文通过分析目前未达账项在处理和列报中存在的缺陷,提出在附注中对未达账项进行详细披露的改进建议.
未达账项、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1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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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账项、财务报表、附注、披露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10-10-1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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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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