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我国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制度的设想
目前政府对养老保险的补助日渐扩大,如何确定中央补助的规模,并激励地方政府、企业和个人合理分担养老保险义务,解决代际平衡问题成为亟待解答的命题.本文拟理清政府承担转制成本范围,建立以限额配套为特点的养老保险专项转移支付制度.方案设计以地方老龄化水平与地方养老保险补助缺口为限额规模测算因素,以新人、中人(动态缴费者)与”老人”(非缴费者)分享养老服务的份额为依据确定配套比率,将限额、配套与代际平衡衔接,在考虑地区公平的同时激励地方政府做实个人账户,使养老保险制度产生”自实施”效果.
基本养老保险、转制成本、专项转移支付
F12;TM4
2008-06-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2-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