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自治:一项农村经济发展的制度安排
以法律形式规定农村居委会发展经济的职能是我国乡村自治制度的重要特色,这一特殊的制度安排与我国农村发展的模式选择有关,是为适应改革开放后以"双层经营体制"为核心的农村整合发展模式而设计的.随着"双层经营体制"在九十年代的衰落和农村整合发展模式的解体,"三农问题"凸现出来,乡村自治制度的调节功能遭受挑战.近年来开始的新农村建设可以看作另一种农村发展模式,该模式同样考虑了村委会发展经济的职能,因此,不能忽视对新农村建设时期村委会经济职能方面的研究.
乡村自治、双层经营体制、农村经济发展模式、新农村建设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8-05-2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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