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销税务会计处理
@@ 现代企业的促销手段很多,赠送是最常所用一种.按《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他人视同销售货物的行为,征收增值税.在此种销售方式中,应当将作为赠品处理的商品与普通销售的商品区分开来,并予以披露.按照促销活动的主体与赠品提供方不同,具体分述如下:
促销手段、税务、增值税、销售方式、赠送、赠品、暂行条例、物的行为、委托加工、商品、货物、促销活动、售货、企业、披露、处理
F8(财政、金融)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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