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论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的会计处理

引用
@@ 股权分置是指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股份按能否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区分为非流通股和流通股.股权分置改革是通过非流通股股东以一定形式向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获得流通权,从而实现全流通.目前进行的股权分置改革,就是在政策上和实践中首次承认了非流通股和A股”同股不同权”,并以”对价”的方式确认了A股含权的事实.随着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的推进,一些重大政策逐步明朗,许多疑难杂症也逐渐破解,但在会计核算方面,财政部还没有出台相关会计处理的具体规定.从目前试点公司公布的方案看,支付对价的补偿方式基本有三种:送股(扩股或缩股方案本质上与送股是一样的,都是调整股东的持股比例,因此也可将它们看作是一种变相的送股)、送现金或送权证.而三种方式下如何进行会计处理已引起人们高度关注.

股权分置、改革、非流通股股东、支付对价、相关会计处理、送股、证券交易所、同股不同权、重大政策、试点工作、上市交易、上市公司、具体规定、会计核算、持股比例、补偿方式、全流通、难杂症、流通权、财政部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36-37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会研究

1004-6070

62-1096/F

2006,(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