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职工工资”在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时的理解和处理
@@ 在确定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对职工工资的扣除,实际工作中税务人员和企业办税人员时常会采取下列两种做法:按应付工资的计提数进行扣除和按应付工资的实际发放数进行扣除,由于具体操作方法不一,致使确定的应纳税所得数额悬殊较大,造成执法尺度不一致,进而形成税企之间不必要的争执.究竟哪种做法正确,笔者就自己对有关关税收政策的理解与体会,谈谈个人的看法.
职工、应付工资、应纳税所得额、具体操作方法、企业所得税、税务人员、税收政策、执法、尺度
F2(经济计划与管理)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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