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告业纳税处理的几个问题
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
应用市场
我的应用
会员HOT
万方期刊
×

点击收藏,不怕下次找不到~

@万方数据
会员HOT

期刊专题

关于广告业纳税处理的几个问题

引用
@@ 一、广告业应缴纳税费的简要介绍(一)营业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规定,广告业取得的收入属于营业税”服务业”税目的征税范围,其适用税率为5%.广告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自行(或受托)设计、制作、发布广告的,以向广告客户(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营业额;提供广告代理服务的,以向委托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广告业、营业税、营业额、委托方、费用、人民共和国、征税范围、暂行条例、适用税率、实施细则、计税依据、代理服务、服务业、发布者、制作、余额、税目、税费、收入、设计

F84;F8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19-20

相关文献
评论
暂无封面信息
查看本期封面目录

财会研究

1004-6070

62-1096/F

2004,(1)

相关作者
相关机构

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平台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天津万方数据有限公司 津ICP备20003920号-1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 许可证号:0108284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总)网出证(京)字096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0115888    举报邮箱:problem@wanfangdata.com.cn

举报专区:https://www.12377.cn/

客服邮箱:op@wanfangdata.com.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