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帐务处理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货物或应税劳务中的进项税额在两种情况之下是不得不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在购买货物或应税劳务时未按规定取得并保存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扣税凭证上未按照规定注明增值税款及其它有关事项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另一种是<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的情况,即纳税人购入的固定资产、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等等时,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进项税额、销项税额、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暂行条例、劳务、货物、固定资产、非应税、税款、凭证、扣税、保存
F81;F8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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