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下会计主体的差异比较
@@ 迄今为止,我国针对内资企业先后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独资企业法>等企业法,据此设立的企业包括了公司制、合伙制以及独资制形式,从会计角度来说,它们也相应形成了不同的会计主体.这和西方国家的企业组织形式的划分已相接近,要使得这三类不同组织形式的企业在我国得以顺利快速的发展,对它们在有关法律规定和实务操作方面有何异同进行比较分析显得十分必要.本文依据我国的有关法律,结合国外的通行做法,拟就此作些探讨,以期引起同行的共鸣.
不同企业、组织形式、会计主体、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实务操作、内资企业、法律规定、独资制、比较分析、合伙制、公司制、公司法、国家
R13;F83
2007-07-2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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