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极控股股东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的影响研究
以2012-2014年制造业上市企业为研究样本,突破了基于“有内部控制缺陷的企业已被完全披露,而没有披露的企业则不存在内部控制缺陷”的假设,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进行具体认定的基础上,从终极控股股东的视角,实证分析其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的影响,发现:终极控股股东的两权分离程度越大,控制层级越多,企业越不倾向于披露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信息;产权性质不同的终极控股股东,其对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的影响会存在差异.
终极控股股东、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披露
U69;F04
国家社科基金15BGL054;河海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2015B22914
2017-09-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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