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监管性质视角的盈余管理行为差异研究
本文选取2009年至2013年沪深两市进行股权再融资(包括配股与增发)以及被特别处理的A股上市公司为样本,采用应计项目盈余管理模型与真实活动盈余管理模型,对比研究两种不同的监管性质——再融资监管与退市监管下,我国上市公司盈余管理行为的差异.研究表明,在市场监管下,我国上市公司同时实施了应计项目盈余管理和真实活动盈余管理;相对于再融资监管,退市监管下的上市公司利润操控程度更高;两种监管性质下的上市公司盈余管理隐性化程度都较高,但退市监管下的上市公司,其隐性化程度略低于再融资的上市公司.
应计盈余管理、真实盈余管理、再融资监管、退市监管
本文系湖北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项目项目编号:2005y090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5-12-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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