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控制性权益会计处理中外比较研究
一、非控制性权益确认与计量比较
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2004年发布了《国际会计准则第27号——合并财务报表和单独财务报表》(IAS27 2004),IAS272004未提出菲控制性权益的概念,而是采用少数股东权益的概念.对于少数股东权益的确认和计量,IAS27 2004按照其享有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可辨认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确认和计量少数股东权益的价值.2008年IASB对IAS27作了修订,IAS27 2008首次用非控制性权益概念代替少数股东权益,并就如何确认计量非控制性权益作了修订,修订后的IAS27允许主体以个别交易为基础,选择按照其享有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可辨认负债公允价值的份额部分,或是按照该非控制性权益的完全公允价值,确认和计量非控制性权益的价值.在第一种方法下,对商誉的确认计量与修订前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3号——企业合并》(IFRS3 2004)的要求仅有少许的差异,即按照所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方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商誉,非控制性权益则按照其所占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份额进行确认,这部分权益不确认商誉,称为"部分商誉法".
2013-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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