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改增值税对企业税负及利润影响——基于上海试点方案的研究
一、引言
2012年1月1日起,国务院对上海市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试点.这次改革不仅将增值税征收范围扩展到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而且还在现行增值税17%标准税率和13%低税率基础上,新增了11%和6%两档低税率.这是继2009年实行由生产型增值税全面转为消费型增值税以来增值税的又一重大举措.在我国,经济发展、产业结构和税收政策之间已经失衡.对第三产业征收营业税存在重复征税的问题,导致第三产业企业税负过重.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产业结构亟待转型,迫切要求税制改革.现阶段第三产业发展已经初具规模,我国已经充分具备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条件.
2013-03-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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