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处理浅析
一、存货跌价准备相关处理概述
(一)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006年2月15日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第十五条规定,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人当期损益。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准则、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第十五条、当期损益、日常活动
F275.2(企业经济)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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