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政策热点解读
问:公司员工出国考察期间取得的国外票据。能否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答: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另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决定》(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三十三条规定,
税收政策、《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解读、应纳税所得额、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
F812.42(财政、国家财政)
2012-04-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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